Monday, February 13, 2012

忽忽。

忽忽。

其實我跟忽忽有點親。可是那種親法是別人看不見的。意思是我們的聯繫有點像地下水,別人路過只感覺那塊土壤踩起來有點黏濕濕,好像剛下過暴雨,仰頭卻一片晴空,其實那是因為地下深藏一潭湖水。

盛弘跟我去了兩趟淡水忽忽家,嚐她母親的著名廚藝,看她心愛的貓咪。我也私下跟她在台北見面,她一邊吃薯條,一邊聽我嘮叨。

忽忽其實是叛逆小妹,而我從小就老氣橫秋。但因為我碰見忽忽時,她已經先過中年,兩人角色於是逆轉,她在我面前就一副老氣橫秋,我在她面前變成了長不大的叛逆小妹。

因 為我也是她撿去了的貓。我剛上中時部落格,非常不習慣。中時讓我開部落格,其實我有點驚懼。我深怕大眾,覺得自己就是搞不定。果然我一開格,馬上就像上了 硝煙四漫的戰場,子彈橫飛,我身上中了數彈,還搞不清子彈從哪個方向飛來,整個人已經渾身是血地躺下去,還來不及哀鳴。

這時候,忽忽開始給我私人留言。她實在看不下了。她的俠女氣概讓她沒法不搶救一隻在顛峰交通時刻漫步十字路口的笨貓。她給我打氣,叫我冷一點,指點我怎麼回話,寫她讀我文章的心得,跟我說,別擔心,至少有她懂得我在說什麼,不吝教給我她個人的上網心得。

後 來我們真正見了面,人生精采的她花了三小時說她的生平,人生比較不精采的我花了三十分鐘說我的故事,她馬上下了定論,我倆同是天涯淪落姊妹花。我還真的很 同意。雖然我們風格如此不同,文筆更是南轅北轍。我知道忽忽在說什麼。我們都是一意孤行的那種人。明知道有簡單的路可走,但因為個性太好強,終究挑了難走 的道。而且就算辛苦要死,也打死不承認。

忽忽自己如此,卻倒過來勸我。她說,她比我老,所以她不忍心看我這麼犯神經。

忽忽最後一次寫信給我說:「大概我老了,也世故了,懶得理這些人,讓他們笨死好了。

這兩天,一會兒惠妮休斯頓,一會兒鳳飛飛,我自然而然又想起忽忽。想起她無端端照顧我這隻笨貓的情義。

她說,「有些人就是永遠學不乖,就像我們這一種。」